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项目 |
实施标准 |
服务时间地点 |
责任单位 |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公众公示。延时开放时间不低于开放时间的四分之一。 2.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免费为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提供全民健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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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各公共文化场所 |
市体育局、 市图书馆、 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纪念馆、 美术馆、 市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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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听广播、观看电视 |
3. 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应急广播平台,实现与自治区、国家应急广播平台衔接。 4.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11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套广播节目。 5.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2套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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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范围 |
市文广旅局、 市广播电视台 |
观看电影 |
6.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公益放映服务,一村一月免费观看1场数字电影,其中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放映服务。 |
全年,全市范围 |
市文广旅局、 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
送戏下乡 |
7.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农村每年送戏曲等文艺演出。专业文艺院团每年送演出下基层不少于80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每年向每个县(市、区)的基层(农村)送戏曲、歌舞等文艺演出不少于4场。 |
全年,全市范围 |
市文广旅局、 市群众艺术馆、 县(市)区文化馆、 市专业(民营)文艺院团 |
开展群众公益性展览、培训、讲座等活动 |
8.城乡居民依托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9.文化馆(艺术馆)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包括公益性培训、讲座、展览、辅导),培养群众健康向上的文艺爱好,每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不少于60次。 10.美术馆常年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6次,举办公益性教育活动(培训、讲座)不少于2次。 11.纪念馆常年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6次,举办公益性教育活动(培训、讲座)不少于6次。 12.博物馆常年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3次,举办公益性教育活动(培训、讲座)不少于2次。 13.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培训、讲座活动不少于10次。 |
全年,全市范围 |
市文广旅局、 市体育局、 市群众艺术馆、 市博物馆、 市图书馆、 市纪念馆、 市美术馆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
14.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服务的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wifi;图书馆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
全年,图书馆馆内 |
市图书馆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
15.市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障人士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16.图书馆配备儿童和盲文书籍,提供阅读服务。 17.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不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公益性文化艺术培训活动。 |
全年,全市范围 |
市博物馆、 市图书馆、 市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纪念馆 美术馆 |
全民阅读服务 |
18.图书馆免费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等。 19、农家书屋可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10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10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报纸期刊及时更新,每年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20、市、区政府每年至少指导举办1次本辖区的全民阅读活动,活动延续时间不少于2天,至少覆盖本辖区30%的居民。 21、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至少提供5类报纸(党报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健康文摘类),每天更新不少于2份报纸。 22、社区(村)文化活动室(中心)和有条件的农家书屋配备盲文书籍、大字版图书、有声读物及播放设备,开展盲人阅读服务。 |
全年,图书馆、农家书屋内 |
市图书馆、 两区文体局、 市文广旅局、 市体育局 |
文体活动 |
23.根据群众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每年为乡镇送戏曲、歌舞等文艺演出平均不少于7场。 24.各级公共文化体育机构广泛开展文化体育知识普及、指导和培训工作,使群众文体活动开展常态化。 25.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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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全市范围 |
市群众艺术馆、区文化馆、两区文体局 |
硬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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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市级图书馆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县(市、区)级图书馆不低于2000平方米。 27、地市级文化馆建筑面积不低于6000平方米,县(市、区)级文化馆不低于2000平方米。 28、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29、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文化站要适当增加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配置全民健身路径、篮球架、羽毛球柱、灯光照明四种基本设施。有条件的乡镇应建设小型多功能健身中心。 30、社区(村)依托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设置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内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活动室等)的面积不低于社区居委会用房总面积的50%。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内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活动室等)面积不低于村部总面积的50%。为每个社区(村)配备一台视频(宽带)科普终端机,因地制宜配备文体器材。 31、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文化小广场,砼硬化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并配置全民健身路径、篮球架、5人足球设施、科普文化宣传栏、灯光照明五种基本设施。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32.各级政府应配备车辆,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国有剧团等文化单位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提供保障。 33.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职责、国家和省里有关要求和当地人事、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量配齐工作人员;根据免费开放工作实际需求,确需增加编制人员的,按有关要求申请办理。 34、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配有编制人员1—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 35、县(市、区)级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
全年,全市范围 |
市文广旅局 市住建局 两区文体局 |
三点要求 |
1、市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是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职能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执行好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作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好落实。 2、市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的职能变化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完善。市级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调整,由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单位提出,经市文新广电局审核报市政府审定。 3、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于12月30日前制定并公布本区域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为社会提高优质高效、公平可及、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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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体育局)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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