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遗处的工作要求,按照《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考核及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吉文发〔2018〕42号)和《关于开展2025-2026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文旅发〔2026〕141 号)相关规定,我局于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开展的传习活动及工作成果等进行评估。结果为:松辽剪纸传承人李秀云98分、梅花螳螂拳传承人栾玉香98分、二人转传承人赵丹丹98分、唐氏理筋手法传承人唐明全93分、葫芦雕刻传承人赵铁军90分、二人转传承人付庆义90分、钩针编织传承人周美玲90分、李连贵熏肉大饼制作技艺传承人程年88分、满族民歌传承人吕雯博85分、满族糕饼制作技艺传承人刘阳80分、满族旗袍制作技艺传承人孙桂英75分、满族珍珠球传承人李洪涛60分。双辽太平鼓传承人姜殿海,已去世,不予考核。
特此公示。
公示期:2026年8月25日至8月29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与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化遗产科联系,电话:0434-3265828。
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5日
初审:陆 妍
复审:韩 旭
终审:刘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