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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2026-03-17 10:06:00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科
 
关于征集旅游乱象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整合文旅、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五大行动”联合执法,通过“五大行动”,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切实防止问题反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严查旅行社违规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旅行社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或在合同中未明示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不向导游支付或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 

  (二)严惩导游违规执业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无证导游,导游未经旅行社委派擅自执业、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游客的游览活动,导游服务态度差,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恐吓、歧视等不文明行为。导游直接或间接向游客兜售商品、强迫游客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等行为。导游在讲解过程中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行。 

  (三)严办线上旅游非法经营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旅行社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宣传或承诺,诱导游客平台外交易、违规收取定金,无资质主体和无执业资质人员通过在线渠道违规招揽游客、组织旅游活动。 

  (四)严打“黑车”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黑车”非法营运擅自载客收费、平台违规派单与线下揽客、出租车拒载议价以及额外索要“空返费”等行为。 

  (五)严戒非法宗教活动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涉及含有宗教内容的文化交流、文艺演出等活动,境外旅游团队、个人以宗教名义在旅游景区临时主持或举行宗教活动。 

  二、征集线索范围 

  1、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包括变相经营行为。 

  2、旅行社向不合格供应商订购旅游产品和服务。 

  3、无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 

  4、旅行社及导游强制、诱导游客消费问题。 

  5、旅行社及导游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如擅自变更行程、旅游合同、虚假宣传、服务态度恶劣等。 

  6、组织开展非法宗教传播活动。 

  7、“黑车”非法运营问题。 

  三、征集方式及要求 

  (一)征集方式 

  1.市政府举报电话:0434-12345 

  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举报电话:0434-3266387 

  2.行政案件举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至四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平市广电大厦18楼)。 

  举报电话:0434-3225581 

  (二)征集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 

  2.请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涉事企业、人员名称及事件经过等相关信息。 

  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等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游经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温馨提示 

  请各位游客及市民朋友们务必选择信誉良好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价格低廉的旅游广告,以免遭受欺诈。旅游过程中注意留存消费凭证、合同文本等证据。如遇侵权行为,及时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关注人身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遭遇导游乱象或强制消费时,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举报。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携手营造安全、有序、诚信的旅游市场环境。 

  特此通告。 

 

 

  

四平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6年3月10日

 

 

  初审:陆 妍

  复审:韩 旭

  终审:刘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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