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市“创建文明城”工作领导小组及局领导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对标创城标准,细化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倒究,具体做了以下工作:
一、按照文化行业下发创城标准,要求各文化经营单位对标标准,逐项落实各项创城工作。
二、抓好场所控烟工作。各场所都设有“禁烟标识”。支队打破传统的控烟方式,建议场所服务人员佩戴“控烟巡查员”标牌,落实控烟责任,切实将控烟工作落实到每一名工作人员身上。
三、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积极配合市容监察和环卫等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四、做好垃圾分类和环境卫生工作。要求各场所设立分类垃圾箱,及时处理各类垃圾。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打造整洁舒适的经营环境。
五、加大各项宣传力度。各经营单位充分利用LED、条幅等进行创建文明城的宣传,同时广泛发动经营业户,对子女和亲朋开展创建文明城的宣传,从身边人做起,从小事做起。发放创建文明城宣传海报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海报300余张。
六、一线工作人员在支队领导的带领下,克服用车不足等等困难,采取近走远车的工作方法,反复对我市80余个点位进行指导和督导检查。
截至目前,已检查各文化经营单位200余户次。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帮助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下一步,支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打破时间限制,放弃节假日休息,针对文化经营单位的特点,采取严看死守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文化经营单位进行监管,确保我市创建文明城工作取得最后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