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单位、机关各业务科室:
针对近期火灾事故频发的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2月4日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省、市安委会相继转发了该文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刻吸取近期以来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火灾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各单位在1月31日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于2月5日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四平市安委会办公室文件《转发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的紧急通知》
四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