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要求,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吉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8]132号)文件,我委严格按照政府定价程序,拟定了“四平市体育馆相关收费标准方案”。为了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收费标准方案》通过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市体育局网站进行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在2019年2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书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科。
1.电子邮件:SPSGPJZSCBGS@163.COM
2.传真:0434-3266974(三声后为传真) 电话:3266369
3.信函: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市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科。
邮编136000(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关于体育馆收费”)
附:《四平市体育馆相关收费标准方案》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1日
四平市体育馆相关收费标准方案
四平市体育馆于2017年7月建成投入运营,是我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场馆。市体育馆根据其功能和特点等实际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四条,有关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规定,采取多种运营模式,向公众免费或者低收费开放提供公益性服务。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382号令)和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吉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8]132号)文件,为了促进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推动我市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综合考虑体育场馆所承担的运营成本,规范体育场馆收费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拟定市体育馆向社会开放的收费项目和相关收费标准。
一、 体育场馆收费标准调查
根据市体育局的申请,按照政府定价要求,市发改委开展了价格调查,对省内多个城市和河北省唐山市进行了体育场馆收费标准的价格调查。各地对体育场馆的收费还未正式制定收费标准,没有可借鉴的价格标准。同时市发改委对市体育馆的实际运营成本开展了成本调查,市体育馆每年运营需要的费用包括水、电、取暖、物业服务、设施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费用总计为300万元左右,需财政补偿、场馆低收费、市场化运作等形式筹集运营所需费用。根据这一要求,市发改委拟定了场馆低收费标准的原则是:一是体现公益性;二是体现低收费;三消费者可承受的原则。
二、制定体育馆相关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规章,以及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吉林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8]132号)文件,关于对由政府参与投资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的规定,拟定四平市体育馆相关收费标准。
2、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市发改委决定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均收入水平,参照吉林市体育场馆收费标准和商业化运行的体育场馆的收费标准来拟定我市体育馆的相关收费标准。试运行一年后,对实际运营成本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再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新的收费标准。
3、拟定市体育馆的收费标准:
(一)室内篮球馆:
(1)青少年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10元。
(2)成年人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30元。
(3)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收费标准为,夏季:每片场地/小时200元、冬季每片场地/小时300元。
(二)室内羽毛球馆:
(1)青少年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10元。
(2)成年人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20元。
(3)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收费标准为每片场地/小时40元。
(三)室内乒乓球馆:
(1)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5元。
(2)会员卡,年卡500元。
(3)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收费标准为每台/小时30元。
(四)室外篮球场:
(1)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5元。
(2)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收费标准为每片场地/小时100元。
(五)室外足球场:
(1)青少年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10元。
(2)成年人每人/每次收费标准为30元。
(3)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收费标准为每片场地/小时150元。
三、制定收费标准带来的相关影响
为了规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补偿基本服务、消费者可承受的原则,市发改委拟定了相关场地的收费标准。市体育馆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的运营费用允许通过经营来弥补运营成本的不足。所以标准的制定,从长远看将会使场馆得以平稳运行,促进文化体育活动健康发展。
四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30日